济南刘天骄律师
刘天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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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页 > 执行异议

拉丁法谚有云:“强制执行乃品尝法律胜利之甜美果实。”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强制执行担负着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的重要功能。也正因如此,“执行难”现象长期以来已经成为对司法权威与公信力的考问。因此,强制执行案件不是只申请执行立案后即可一蹴而就的,需要法院的查控执行,还需要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大力配合,以期使当事人手中判决确定的权利实实在在能够得到实际保障。刘天骄律师,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快速执行团队负责人,合伙人,副主任。获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专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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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的审查和处理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执行异议或者复议案件进行审...

异议的受理与救济

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25条或者第227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3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执行异议的条件

第一,异议的对象是违法的执行行为。违法的执行行为包括三个方面:(1)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以物抵债、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执行措施时违反法律的规定;(2)在执行中,违反法律关于执行的期间、顺序等应当遵守的法定程序;(3...

执行异议的处理方式

  执行异议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后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

执行异议的提出条件

  执行异议的提出条件根据提出执行异议的当事人有所不同:  1.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1)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2)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2.申请执行人提起...

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的区别

  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有如下区别:  1.异议的主体范围不同。执行异议的主体仅限于对被执行人负有到期金钱债务并被执行机关通知履行的本案以外的第三人。而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可以是执行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  2.异议的期限不同。执行...